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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唐大唐二和唐三

第四十一章唐大唐二和唐三

是不是福利还不一定,但是增加了一项本领却是一定的。吞噬小说 www.tsxsw.com

不过唐猛试着伸伸胳膊抬抬腿,却没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变化,灵活度,力量和过去一样,唯一的区别是赤身**,上面沾着一些不知道是人还是马的血液。

暂时还不能使用,没关系,应该和锅碗瓢盆神功一样,需要一个契机。

搞清楚了状况,唐猛拿出一套衣服换上,然后开始在狼藉的现场搜寻起来。

很快,那把焦尾琴和巨型螳螂的骨架都找回来了。这些东西显然没能幸免于难,大多数都埋在土里,但却一点损伤都没有。

由此可见,这些东西都绝非凡品。

重新把这些东西打包,唐猛扛着准备离去,却发现那群强盗也跟在后面。

经过了差不多一天精神和**的折磨,强盗们都被吓破了胆子,那些距离唐猛超过三十丈的人都被唐猛撕成了碎片,因此剩下的十三个强盗亦步亦趋,唐猛去哪他们也去哪。

看着这些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可怜人,唐猛最终决定带他们一起走。

饭店要发展,需要大量工人,这群强盗虽然可恶,但却有一把好力气,正好可以派上用场,而且不需要支付工资。和城南村的那些工人比起来,强盗们就是奴隶,且他们都把唐猛当做了天神,忠诚度更高。

强盗们大喜,他们本来是年前灭韩之战中被击溃了的韩国士兵,因为国破家亡才流落至此,这段时间来衣不果腹居无定所,还要随时防备被捕猎队抓捕,其实早就厌倦了这种生活。

如今有人愿意接纳他们,他们就是作牛作马也愿意。

连夜赶回中华饭店,麦苗很快就熬了一大锅稠粥,强盗们这还是几个月来第一次吃纯粮食做的饭,一个个吃的狼吞虎咽,热泪涟涟的。

吃完饭,接下来就是洗澡。

麦秸他们烧了好几大缸热水,全部抬到饭店门口,挨个把强盗们叫进来。进来一个就抓住一个,三下五除二撕掉身上残存的麻布片,也不管水烫不烫就直接按在大缸里面。麦秸他们不顾强盗们被烫的惨叫连连,两个死死按住,另外一个手持一个大刷子,没头没脑的在他们身上刷来刷去,不到十分钟就能把原本黑不溜秋的身体刷成白里透红,鲜血淋漓的了。

唐猛看得心惊肉跳,这是洗澡吗,刷厕所都比这个温柔太多啊。

不过这些人的身体实在太脏,浑身散发着扑鼻的恶臭,必须刷洗干净,唐猛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。

日上三竿,十三个人都被刷洗干净了,赤条条站在院子里面,羞得蝴蝶她们都不敢露头。

打开储物空间,唐猛本想给这几个人每人一套保安的服装,可是意外地发现,里面还有不少迷彩服。这些服装,应该是大型饭店对工作人员进行军训时候穿的,为了和麦秸他们区分,唐猛就拿出十三套迷彩服来。

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,当着十三个人穿戴整齐排成一排的时候,立刻就迸发出了一股精神劲,远比麦秸他们战队的时候整齐威猛,真不愧是曾经当做兵的人。

不过队伍虽然整齐,但是唐猛左看右看却总觉得别扭。从前面看,是十三个胡子拉碴的大汉,从后面看却是十三个长发善舞悍妞。这胡子头发也太长了吧?

一个字,剃!

胡子全剃掉,至于头发,顶多留一寸就行了。

麦秸压着他们去了酒坊,旋即那边就传来一阵鬼哭狼嚎般的惨叫,真不知道麦秸是给他们剃头,还是直接拔头发呢。

唐猛懒得去管,因为又到了准备午餐的时候了。

今天接待的是丰登,这家伙按照唐猛的标准来说,就是个吃货,而且还是一个附庸风雅的吃货。聚贤庄养了四五百号人,一年的开支不超过十万个刀币,而丰登却可以一顿饭吃掉一千七百个刀币。

按照这种速度吃下去,两个月就等于再建一座聚贤庄了。

吃货好啊,那可是饭店的财神爷。为了让丰登再接再厉的吃,唐猛今天还特意多上了一道菜。结果一群人吃的兴高采烈,呼呼喝喝的到了下午三四点才走。这顿饭不但吃的时间长,还创造了中华饭店自开业以来的一个先例——吃剩下的饭菜居然打包带走了。

当然丰登是大老爷,舍不下面子吃剩饭,打包的是公羊。

不过以唐猛的理解,这些饭菜最终会不会全部进了公羊的口,还是个未知数。

死要面子活受罪何苦来呢,浪费可耻,你就是把盘子舔干净了我也不会笑话你。

送走客人,唐猛晃悠悠的去了酒坊。

一进门,唐猛就吓了一跳,这是理发刮胡子吗,简直就是剥皮锄草啊。

麦秸拿着一把镰刀样的东西,刃口参差不齐,上面带着斑斑血迹,正在从最后一个人的脑袋上往下割头发。那个人的头发有两尺多长,抓起来很顺手,但是镰刀太钝,必须来回扯动几下才能割断。那个人疼的浑身颤抖,但却不敢动也不敢叫,眼泪汪汪的任人宰割。

再看看那十二个已经理发剃须的人,更是一副惨不忍睹的样子,脸上下巴上到处都是刀口子,鲜血已经凝固了,但是用来止血的树叶子还沾在上面。所有人都蹲在地上,满脸惊恐的样子。

看到唐猛进来,麦秸连拉带拽的割掉一把头发,骄傲的冲唐猛说道:“老板,怎么样?我学过剃头术,村子里的人经常找我来理发呢。老板,你的头发现在还短,等长长了我给你修理。”

唐猛头皮一阵发麻:“呃,多谢多谢,等长长了再说。”

头发理完了,胡子刮干净了,虽然手段粗鲁了点,但效果很明显,一群人穿上迷彩服,带上贝雷帽,居然散发出一股英姿飒爽的韵味来。

唐猛简单询问了一下他们的名字,不出意料,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只有名没有姓,这群人有的叫蟑螂,有的叫兔子,名字最长的叫一根黑鸡毛,名字最短的只有一个字叫做鞭,让唐猛听得脑袋疼。

“停停停,都什么名字,乱七八糟的?现在听我的口令,重新排队,年纪最大的在左边,最小的在右边。”这些名字太难记,唐猛决定重新给他们起名字。

一群人虽然莫名其妙,但还是迅速排列整齐。左侧的年纪最大,看上去有四十多岁,刀疤脸,还少了一只耳朵,样子极其凶恶。最右侧的年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,白白净净的,简直就是一个孩子。

“既然你们决定跟着我,就不能再叫那些乱七八糟的名字了。我姓唐,你们也跟着我姓唐吧。”唐猛从左到右,依次指着这些人说道:“你年纪最大,就叫唐大,你是唐二,你是唐三……还有你,你就叫唐十三。哎,怎么回事,别哭啊,要是不喜欢这个名字,我再给你们改。”

唐猛一路走过去,发现每一个被点到的人神情都很激动,特别是唐大,居然蹲在地上呜呜大哭起来。

不会吧,难道这个时代的人对名字看的如此重要,都舍不得改?

“多谢主公赐名!”正当唐猛准备放弃改名计划的时候,一群人却在唐大的带领下齐刷刷的跪在唐猛面前,脑袋“砰砰”的碰地,刚刚结痂的伤口顿时再次鲜血四溅起来。

主公?唐猛一愣,以前他们可都是叫自己老爷的。

“老板真是天底下最仁慈的人啊!”身旁的乌石无限感慨的说道:“这些野人祖宗三代肯定积德行善,才得了如此福分,被老板抓住不但没能成为奴隶,反倒被老板赐姓,成了老板的部曲,真是飞来横福啊!”

唐猛倒是在某些书籍中看到过部曲这个名字,虽然不清楚具体含义,但却知道部曲和主人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。如果主人是行军打仗的将军,部曲就是将军的私兵,忠诚度仅次于将军的亲兵。如果主人是大地主,部曲就是佃农。

不过听乌石的意思,这个时代的部曲似乎还有另外的含义。自己赐给他们姓,他们就成了自己的部曲。这个时代虽然国家的形势出现已久,但主要还是以部落和家族为主,普通人对于部落或者家族的忠诚度远远高于对国家的忠诚度。

那些贵人们都是有名有姓的,贵人的家属和受重用的下人也会跟着主人得到相应的姓氏。自己随口这么一说,居然和这个时代的某些规则暗合。这十三个人从此姓唐了,由他们繁衍出来的后代也会姓唐,自己也将会成为这个家族的家主或者部落的族长。

自己原本只想开饭店,却最终开成了中华门。

现在只想招几个不要工钱的小工,却很可能在几百年后成为唐姓家族的先祖。

这事闹的。

也许是心理作用,当唐大他们开始叫唐猛主公之后,唐猛对他们的态度也大大转变了。唐猛在酒坊一直留到深夜,主要是安排唐大他们的住处。新建房屋肯定是来不及了,就让他们临时搭几个草棚子,等明天天一亮,就紧挨着酒坊开始建房子。

“你这两天跑哪去了,我找出去一百里都没找到你!”正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,姜无用突然急匆匆的闯了进来,拉起唐猛就往外走:“快走,她杀上门来了。”

唐猛大惊:“杀上门来了,谁?”

“唐猛,速速出来受死!”

夜色中,一点灯火在中华饭店大门外的树上亮起,白衣胜雪的西乞兰草站在树梢之上,喊声划破夜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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